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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時期,從德國進口的15生榴彈炮,最后是怎么處理了?
150-155毫米榴彈炮在二戰,是各國陸軍的核心戰斗力。無論德軍,日軍,還是美軍都是如此。重型榴彈炮在戰場上作用極大。
重型榴彈炮的威力,射程和機動力,可以完成很多任務。首先可以進行炮戰壓制敵人炮兵,其次是可以打擊敵人堅固設防陣地,再次是可以對敵軍進行遠距離攔阻射擊。最后,就是可以,壓制敵人師級部隊縱深內目標和后勤指揮機構。這些作用,其他火炮都無法代替,就是飛機也無法代替。
就是日軍在有150毫米榴彈炮參戰的時候,還有在沒有重型榴彈炮參戰的時候,戰斗力都是完全不同的。沒有了150毫米榴彈炮加持,日軍戰斗力同樣會大幅度下降,這從抗戰歷次戰役可以看出來。
我國在抗戰準備階段,也從德國引進了2個150毫米榴彈炮團。而且在臺兒莊戰役,淞滬戰役,幾次長沙戰役,還有廣東會戰,武漢戰役,長江封鎖戰役等等,都投入了寶貴的德式150榴彈炮團參戰。但是每次發射都必須戰區司令批準才行。
在1945年抗戰勝利以后,這2個150榴彈炮團,還都在。后來炮兵第10團等部隊開始接收美國105毫米榴彈炮,才淘汰了這些大炮。剩余的150毫米榴彈炮,主要還裝備炮兵第14團,還有長江要塞。在胡宗南部隊還有幾門德國150毫米榴彈炮。
但是,主要是經過8年戰爭,這種大炮的炮彈已經所剩無幾。因此在后來的戰場上,基本已經不再露面。
其實當時,我國在抗戰時期,也有日式150毫米榴彈炮,但是缺乏牽引車輛和專門的馬匹。因此,在八年主要戰爭當中,主要是作壁上觀,基本沒有參戰記錄。
誠邀,如題。炮乃國之重器,重炮在大規?,F代戰爭中往往能起到壓制性的作用,那么民國時期,蔣介石視為珍寶的德國15門榴彈炮最終如何處理了呢?
實際上,民國時期蔣介石雖有近200萬分部隊,然而其訓練脫節,裝備落后,來自德國的軍事總顧問塞克特將軍,認為國軍還不如德國的民兵部隊。于是蔣介石開始從德國進口一些裝備以組建重炮部隊。
在1934年,蔣介石經過多次的磋商,最終選擇了德國萊茵公司作為重炮提供商,中國通過支付烏礦沙來購買這些重武器。中國政府先后購買了44門sfh18 150mm榴彈炮,每炮配備1000發炮彈,共編成2個炮兵團。
南京會戰時期,這些大炮給了日軍沉重的打擊。然而由于敵眾我寡,加之這些巨炮難以移動,炮兵第10團只剩下了16門榴彈炮。估計這就是樓主問題的來源。這些利器歷經抗戰中昆侖關戰役,臺兒莊戰役,長沙會戰等等,解放戰爭時期,由于國軍換裝了更為先近的美式105榴彈炮,老舊的德國榴彈炮被送入倉庫,不再使用了。聽說今天的中國軍事博物館還有一門德國150mm榴彈炮,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去看看。
以上就是小編的回答,如有出入還請斧正
我是《中國野戰炮兵史》作者之一馮杰,我們這本書的封面就用了德國15榴的模型照片。我對國民政府從德國進口的150毫米榴彈炮一直很感興趣,早在2006年發表過一篇題為《怒吼:國軍炮兵第10團32倍15榴抗戰點滴》的文章,應該算是第一篇比較系統疏理國軍德制15榴的小文。當然,今天回過頭去看,拙文還存在一些錯誤,主要是當年沒有掌握更多的文獻檔案。
國民政府進口的德國15榴分為兩種型號:32倍15榴、30倍15榴。兩者主要區別在于,前者由于炮管的增長,射程可以達到15公里,后者是13公里。說起來啊,32倍15榴實際上是國民政府“私人定制”。德國萊茵金屬公司生產的15榴都是30倍,下單時南京提出一個特別條件,一定要能夠打出15公里,因此加長了炮管。優點是射程提高了,但相應帶來短板,避震簧容易斷,不敢使用大藥包射擊。
抗戰初期,24門32倍15榴編成炮兵第10團,24門30倍15榴編成炮兵第14團,后來互換裝備,一直打到了抗戰勝利。蔣介石視德國榴彈炮為寶貝,由于炮彈缺乏,補充不易,使用起來極為小心翼翼。之前有文獻提到,淞滬會戰撤退時,因為一座橋上事先埋了地雷,導致炮兵第10團無法過橋,忍痛把炮推入河中。這與事實不符,我查過一堆臺北“國史館”的炮兵檔案,24門32倍15榴完好無損?;Q裝備之后,確有3門30倍15榴在武漢會戰中受損,其余也都在。
抗戰勝利,國共內戰再起,德國15榴有些成為解放軍戰利品,有些成為國民政府軍江陰、吳淞要塞部隊裝備。1950年前后,解放軍炮兵第7師尚有13門30倍15榴,后來去向不詳。目前只知道南京理工大學兵器博物館藏有一門32倍15榴,編號第117號。此外,北京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、錦州遼沈戰役紀念館各藏有一門32倍15榴。
因為這種火炮的倍徑為32,有效射程為15公里,所以按當時中國士兵的通俗叫法,“15生榴彈炮”通常被稱為“三十二倍十五榴”。三十二倍十五榴的正式型號是sFH18,由德國萊茵金屬公司研制生產。
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,sFH18是世界上最先進的現代化武器之一,其最大拖曳速度高達60km/h,射速為每分鐘4發。作為當時世界上第一種采用火箭增程彈的火炮,sFH18讓德國陸軍在二戰中所向披靡。所以sFH18也被德軍稱之為“常青樹”。
1934年,蔣介石一下子拿出中央財政收入的3%——3500萬法郎訂購德國軍火。這批訂購軍火中最重要的非24門“三十二倍十五榴”莫屬,光這一項的價格就是2088萬法郎,所以也可以看出蔣介石真正想要的還是這24門“三十二倍十五榴”。
德國標準sFH18的倍徑為30,有效射程為13250米。但中國方面并不滿足這樣的射程,他們認為這種打擊力度還是不夠,所以訂購的時候就向德國萊茵金屬公司提出了“有效射程必須達到15000米”的特殊要求。
因為當時在德國有好幾家軍火制造商都在盯著中國的這批訂單,所以萊茵金屬公司權衡之下還是接受了中方的要求。
為此,萊茵金屬公司專門對標準sFH18進行了改造,將其倍徑由30提高到32。因為火炮倍徑越大,其射程也就隨之增大,所以32倍徑完全能滿足中方“有效射程15000米”的要求。
但當時由于德國政界與軍方在對華政策上存在分歧,所以24門“三十二倍十五榴”生產完后并沒有馬上交付給中方,而是直到兩年后,才被運到了中國。因其重要性,24門”三十二倍十五榴“被分散給了各大新成立的炮兵營。
24門“三十二倍十五榴”首次亮相是在1937年8月爆發的淞滬會戰上。裝備數門“三十二倍十五榴“的國軍炮兵第10營對日軍發動了猛烈的炮擊,日軍由于火炮落后,一時之間竟無招架之力。
在淞滬會戰取得耀眼的成績后,“三十二倍十五榴”之后陸續轉戰各大重要戰役。在1938年3月爆發的臺兒莊戰役中,“三十二倍十五榴”憑借著壓制性的有效射程,又一次沉重打擊了日軍的囂張氣焰。而后在潼關炮戰中的突出表現,更是讓“三十二倍十五榴”獲得了“潼關守護神”的稱號。
除了在中原戰場上大顯身手,“三十二倍十五榴”還跟隨中國遠征軍遠赴西南,先后轉戰松山、芒市等重要戰場,其突出表現讓英法駐軍都側眼相看。日軍更是對其恨之入骨,又無可奈何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新縣金屬制品加工店電話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,希望介紹關于新縣金屬制品加工店電話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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